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共245间,其中综合医院、中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慢性病防治院各1间、镇乡卫生院12间、分院10间、门诊部3间、社区卫生服务站2间、、社会办医疗机构5间、民营医院2间、卫生站168间,个体诊所、医务室38间。
截止2016年底卫生技术人员2474人,其中执业(助理)医师1296人,注册护士1134人 总诊疗人次为:1857511人次,住院人数103983人。病床使用率71.6%,实有床位共2523张 本市医生人均每日担负门诊人次9.6,医生人均每日负担住院床日2.3, 本市医疗门诊次均费用90.3元,住院人均费用3763.40元